及时制止焚烧行为
发布日期:2015-06-04 13:23
字体:[
大
中
小]
5月22日,平谷城管执法检查局金海湖执法队执法人员王庆龙、潘兴在巡查中发现,金海湖镇胡庄村西52号蔬菜大棚附近有浓烟冒出,遂上前查看。原来户主正将采摘完毕的草莓秧与生活垃圾堆积在一起点燃 。执法人员立即进行制止,并对相对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相对人表示由于不了解法律法规才会如此做,以后一定注意不再露天焚烧,并对执法人员表达了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