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使用公厕的要求是什么?
发布日期: 2019-06-30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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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 公共厕所应当文明使用。公共厕所内禁止下列行为:(一)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二)在便器外便溺;(三)向便器、粪井内排倒污水、污物、废弃物;(四)在公共厕所内的墙壁、设施上乱涂抹、乱张贴、乱刻画;(五)毁损公共厕所内的设施、设备或者将其移作他用;(六)其他影响环境卫生和公共厕所正常使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