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7月1日起,北京市全面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原《北京市行政执法证》同时停止使用。北京市司法局7日通报,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和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司法局按照《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已组织完成全市340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的新版行政执法证件集中换发工作。社会公众可以扫描行政执法证上的二维码,对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查询。
据北京市司法局介绍,北京市行政执法人员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由北京市人民政府统一制发(国务院实行垂直管理部门和以国务院部门管理为主的部门除外),人民警察等特殊执法岗位的执法证件管理工作仍按有关规定执行。新版行政执法证件包括皮夹、识别卡、佩戴式卡套和挂绳四部分,分别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执法人员头像、姓名、二维码、单位、证件编号、发证机关、有效期等图案和字样。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必须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社会公众可以登录各区政府和各市级部门门户网站“行政执法公示”栏目查询行政执法人员及证件样式公示信息;也可以扫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上的二维码,对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查询。
在通报会上,市司法局还介绍了近年来北京市行政执法工作的基本情况。首先,2020年4月28日起施行的《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强化了对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的刚性约束,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供重要制度遵循。
其次,北京市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优化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配置。通过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整合分散在多个部门的执法力量,统筹配置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减少执法队伍种类,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效能。
第三,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按照国家和本市工作部署,持续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初步实现了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公示,行政执法记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第四,北京市已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各市级部门分别制定了本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并主动向社会公示。全市各行业、各领域实现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制定标准、统一表格文本、统一社会公示、统一各区适用,行政检查文书和检查事项标准化、统一化、规范化。行政处罚畸轻畸重、裁量失度以及随意检查、无实质内容检查等问题得到初步解决。(北京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