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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今年汛期立案查处水事违法行为400余件
发布日期:2024-09-18 11:10 字体:[ ]


       当前北京全市已转入非汛期。记者从市城管执法局了解到,今年汛期,全市共立案查处水环境类违法行为183件、水工程类违法行为226件,切实维护了首都汛期水事秩序。

       7月下旬至8月上旬,降雨较为集中,是本市的主汛期。今年入汛以来,城管执法部门持续强化执法检查,保障河湖度汛安全,积极开展“南水蓝盾”“安全质量蓝盾”“文明游河”等执法检查工作,对涉及水环境、水工程等各类水事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

       据了解,城管执法部门提前部署,对防汛重点点位进行多轮次隐患排查,查处妨碍行洪通道的涉河项目等各类涉水违法行为并督促整改;强化与属地防汛部门雨前、雨中、雨后的联合巡查,积极劝导不安全游河行为,严抓汛期防洪和安全生产。在暴雨、山洪灾害、积水内涝等预警启动后,城管执法部门增加执法排查频次和备勤力量,协助防汛部门做好重点积水点位排水单元准备及疏导,积极应对降雨险情。

       根据《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从事旅游、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放污水、倾倒垃圾污物、开展水上活动、游泳、垂钓等行为,都会对水源地造成污染,影响饮用水水源水质;在饮用水源地游泳会污染水源,此外野外复杂的水域环境也存在安全隐患。

       今年以来,城管执法部门重点巡查密云水库、京密引水渠、南水北调干渠明渠段、怀柔水库、斋堂水库、大宁水库、三家店调节池等14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第一时间处置,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在开展水务执法工作中,城管执法部门还加大了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对省际河流进行京冀联合执法,健全线索移送、案件查处和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曝光典型案例,营造了社会共治、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