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策解读
《2023年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意见》解读
发布日期: 2023-02-23 17:48 字体:[ ]

  近日,市城管执法局制定印发了《2023年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扎实做好《意见》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2022年,全市城管综合执法系统以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统筹推进重大活动保障、抗击严峻复杂疫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等重点工作,着力攻难点、破难题、提效能、强作风,努力在服务“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服务疫情防控大局、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中展现城管综合执法新作为新担当,各方面工作取得重要成效,但同时看到,在城市环境秩序综合治理、队伍管理建设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党的二十大报告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新部署,为谋划推进下一步城管执法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同时,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系统阐述新时代首都发展的内涵和要求,明确今后五年的重点任务,特别是提出要科学把握超大城市治理规律,持续提升首都城市现代化治理水平;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研究部署了2023年工作,明确了完善城市治理体系等重点工作任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及市城市管理委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制定了本《意见》,对2023年工作做出了整体部署。

  二、《意见》是怎么起草的?

  《意见》起草过程中,始终坚持站位高、任务实、措施准的工作要求,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一是强化研判分析。仔细对2022年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进行了总结,梳理了工作经验、工作亮点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分析了2023年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形势任务。二是注重统筹衔接。《意见》贯彻落实了党的二十大及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市“两会”等重要会议精神,与城市管理“十四五”发展规划、疏解整治促提升、违法建设综合治理、接诉即办等全市性工作进行了衔接。三是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城管政务维基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就收集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采纳吸收;在征求市城管执法局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意见并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对接了各区城管执法部门的重点工作。

  三、起草《意见》把握的原则是什么?

  起草《意见》坚持任务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的原则,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并回应了群众及基层意见建议。

  (一)坚持任务导向。《意见》结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实际,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及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细化了服务首都功能优化提升、执法为民暖心解忧、城市人居环境整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并明确了工作任务、目标和措施。

  (二)坚持问题导向。《意见》围绕城市环境痼疾顽症还需持续深化治理、队伍建设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依法执法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等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与困难,研究提出了针对性的工作措施,着力推动提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队伍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水平。

  (三)坚持目标导向。《意见》聚焦北京市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创建“基本无违法建设区”三年行动计划、贯彻落实加强北京市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意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应用提升等工作任务目标,提出了落实措施,并细化为具体工作任务。

  四、如何把握《意见》的重点工作任务?

  《意见》重点明确了“一个思路、五大行动、七项措施”:

  在总体思路方面,提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新时代首都发展为统领,以服务保障首都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导向,按照“强基础、补短板、促提升”的工作思路,持续改善首都城市环境秩序,创新大数据赋能执法新模式,强化基层队伍规范化建设,推动首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首都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做出新贡献。

  在工作任务方面,提出了开展“五大行动”:一是开展服务首都功能优化提升行动,明确要牢固坚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全力营造安全优良政务环境,坚定有序推进疏解整治工作,大力推进京津冀执法协同,全力服务保障“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二是开展执法为民暖心解忧行动,明确要持续深化接诉即办工作,强化主动治理、未诉先办,对市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开展全面整治,提升“每月一题”整治成果,集中破解涉及城管执法领域的高频共性难题。三是开展城市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明确要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开展垃圾综合治理、大气污染防治以及背街小巷、老旧小区等城市薄弱地区环境治理,着力攻坚重点难点问题,改善市民身边生活环境,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四是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明确要落实统筹发展与安全要求,最大程度消除城市运行安全隐患问题。五是开展首都城管执法品牌打造行动。明确要牢牢把握首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突出特点,突出首善标准,以“规范建设”“智慧执法”“精细执法”为重点,深化执法模式创新,争创全国一流城管执法品牌。

  在保障措施方面,明确了“七项措施”:一是完善执法体制,明确要深入推进加强北京市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二是强化法制保障,明确要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基层法制工作,加大以案释法和案例指导力度,推进依法全面履职。三是推动协同治理,明确要围绕城市痼疾顽症问题,与行业管理部门建立协同治理机制,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着力破解难点问题。四是优化督察考核,明确要提升督察工作效能,优化城管执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强化风纪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五是强化宣传引导,明确要加强对宣传工作的顶层设计,加强主题策划、专题策划和深度报道,推进短视频平台建设,开展“城管开放日”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六是强化教育培训,明确要健全完善市区街三级培训联动机制,加大培训力度,突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实践性、专业性培训特色。七是加强基层党建,明确要坚持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持续转变工作作风。

  在工作要求方面,为确保《意见》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落实,着重在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抓好落实、及时总结经验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