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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意见》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2-23 09:40 字体:[ ]

为深入推进城市环境治理工作,持续强化队伍管理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市城管执法局结合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2022年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2022年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整体工作思路安排。

一、制定背景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北京冬奥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深化首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改革、队伍建设展现新形象、执法水平实现新提升的重要之年,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一是重大活动服务保障任务重。2022年在北京举办的重大活动多,冬奥会冬残奥会、全国两会和党的二十大相继召开,涉及的点位多、活动多,保障任务标准高、要求高,需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齐心协力才能顺利完成执法保障任务。二是综合执法工作任务艰巨。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步入攻坚克难阶段,“每月一题”占道经营整治成果需进一步巩固,施工噪音污染、违法建设、燃气管线安全等问题市民群众反映强烈,需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三是队伍管理建设需持续深化。随着构建首都城市治理体系工作深入推进,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进入阶段性稳定时期,但仍然存在一些与新体制不适应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健全管理和执法融合衔接机制、优化基层综合执法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提升执法工作效能。

二、制定依据

《意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及市委十二届十八次全会和市“两会”精神,认真落实了市委、市政府冬奥会冬残奥会保障、疏解整治促提升、接诉即办等工作部署,《北京市2022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城六区及远郊区背街小巷环境精细化整治提升三年(2020—2022年)行动方案》《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建设方案》《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类分级执法工作管理规定》等相关工作要求,以及《行政处罚法》《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等新修订、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同时,通过城管政务维基,邀请社会各界为2022年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建言献策,共收集意见建议60余条,涉及环境秩序整治、执法方式创新、队伍建设管理和深化体制改革等多个方面。

三、主要内容

《意见》共有4个部分,具体如下:

第一部分,总体思路。主要提出持续强化“一个系统、一支队伍、一个标准”理念,坚持政治建队、规范治队、教育强队、作风正队、科技兴队的原则,按照“打基础、强基层,补短板、促提升,抓落实、见成效”的工作思路,不断提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科学化、精细化、智慧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推动队伍管理水平取得新提升、综合执法效能得到新提高,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第二部分,工作任务。明确以保障党的二十大和冬奥会、冬残奥会为主线,重点开展“五大行动”:

一是开展重大活动执法服务保障行动。全力做好冬奥会冬残奥会保障,以“五区、四线、三周边”为重点,开展全方位排查整治,精益求精地做好冬奥会、冬残奥会环境秩序保障工作。突出做好重大政治活动保障。聚焦党的二十大、全国两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等重大政治活动,开展多轮次的整治行动,消除城市运行安全隐患。

二是开展城市环境和运行突出问题攻坚行动。主要有五方面任务:护航城市运行安全,深入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执法,健全地下管线保护工作机制,及时整改和消除安全隐患,保护好城市运行的生命线。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坚持防范在先,科学、精准、有效地做好商务楼宇、商场超市、餐馆食堂“三类场所”疫情防控执法检查工作。深化市容环境整治,常态化开展占道经营整治,配合推进“基本无违法建设区”创建工作。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开展非法小广告及违规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外语标识整治行动。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园林绿化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季节性违法问题。强化环境污染治理,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深入治理施工扬尘、渣土车泄露遗撒等违法行为,加大露天烧烤、露天焚烧的治理力度,持续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力营造良好的宜居环境。突出重点区域治理,持续加强首都核心区、城市副中心环境秩序整治工作。配合完成背街小巷环境精细化整治提升任务。加大城市薄弱地区高发问题整治。以学校、医院等地区为重点,加强交通秩序整治。持续加大对交界地区重点点位整治力度。

三是开展大数据赋能执法提升行动。主要四方面任务:强化执法办案数字化,建立新型基层综合执法勤务模式,不断完善执法检查单功能,实现执法检查对象分类分级识别和预警提示。全面推进执法办案数字化,不断提升执法效能。探索推行非现场监管,使执法更加便捷高效。提升指挥调度精准化,完善贯通市、区、街乡镇三级的指挥调度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重大活动保障机制,提升保障工作水平。推进执法联动网络化,横向上探索建立执法计划协同、勤务协同、处置协同的联合执法工作模式,纵向上建立城市管理问题联合处置和重大案件移送机制,完善政企联动、政民互动机制,形成良性共治体系。实现考评监督智能化,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探索构建日常综合考评机制、重点专项执法工作评价机制,科学评价执法工作效果。构建执法办案的动态“监督链”,提升办案水平。

四是开展综合执法精细化提升行动。严格分类分级执法,进一步优化检查方式,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加强督促考核,推动分类分级执法工作落地。加强培训指导,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分类分级执法意识。优化执法监管模式,深入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抽查系统和分类分级执法工作融合。深化管理执法融合,加快推进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融合衔接,加强协同联动,推动形成管理与执法合力。探索建立职权下放部门联合指导机制,推动形成“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基层综合执法新格局。

五是开展基层基础强化提升行动。加强系统建设,牢固树立系统意识,推动构建顺畅高效、科学规范的市、区、街乡镇三级综合执法体系。区级城管执法部门要优化内部机构和运行机制,不断提升执法和服务水平。加强规范建设,研究基层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标准,严格贯彻落实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作风建设,持续巩固深化“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推动行风作风持续向好。适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加强能力建设,贯彻执行教育培训大纲,提升培训科学化水平。探索建立现场教学基地或场景教学点,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统筹牵动市区两级职权下放部门,推动下放职权业务培训走深走实。加强文化建设,深入开展“争先创优”“学习身边榜样”等活动,广泛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不断增强执法人员的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重点提出四方面措施:一是强化法制保障。健全完善法制员队伍建设、案件审核等工作机制,提升基层法制工作水平。深化案例指导机制,逐步形成覆盖主要违法行为的案例库,加强对基层一线法制工作的服务指导。二是发挥督导作用。围绕重大活动保障、重点专项执法,统筹重点专项督察,不断扩大督导工作覆盖面。健全城管特约监督员常态化联络机制,提升城管特约监督员工作质量和效果。三是加强科技支撑。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功能建设,研究制定数据标准体系,加快推动平台与区、街乡镇两级相关系统的融合集成。四是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加强宣传引导的顶层整体设计,全方位、立体化展示工作成效。深入推广“执法+公示”工作模式。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增强社会支持率。

第四部分,工作要求。为确保《意见》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落实,从坚持党建引领、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统筹调度、深入开展调研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