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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执法局2015年北京市城管执法工作意见
发布日期:2015-05-22 15:24 字体:[ ]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生态环境建设、空气清洁行动计划的攻坚之年,也是筹办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系列活动、田径世锦赛的重要之年。面对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要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环境秩序问题高发的新形势、市民群众对幸福生活的新期待,首都城管队伍应把握发展机遇,直面困难和问题,严格执法,依法履职,发挥好城市管理的主力军作用。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按照市委市政府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首环委“巩固一个亮点、做好两个规划、推进三大工程、开展五项治理”的部署,以“突出两级重点地区管控、开展三项综合治理行动、抓好五大会议活动保障”为工作主线,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政府绩效任务落实,深入推进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加大综合执法、综合监管、综合协调力度,加快形成与法治城市建设相匹配的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实现“重点地区整体良好,其他地区有序改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的目标,使城管综合执法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做出新贡献。

  二、主要任务

  在依法全面履职,加强全市环境秩序常态化、长效化治理的基础上,固化推广APEC会议环境秩序保障的经验做法,突出重点,攻克难点,把握节点,着力解决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社会聚焦的环境秩序突出问题。

  (一)突出两级重点地区管控,提升城市形象

  1.市级重点地区。落实首都城市环境秩序精细化管理四类地区标准和要求,结合全市环境建设中心工作,明确市级城市管理重点地区,实行挂销帐管理并适时动态调整。严格落实人盯车巡工作制度,完善落实巡查防控全覆盖、联合防控力量实名制等做法,遏制各类环境秩序问题的发生,做到第一时间发现、处理和反馈,确保问题不聚集、不碍眼、不扰序,群众举报低于常量15%以上。特别是,突出天安门、奥园地区管控,天安门地区要按照反恐防暴的标准,固化多部门日常捆绑巡查和周边区域协调联动机制,形成管理执法合力,做到“盯死看牢”,全天候、无缝隙监管,确保环境秩序整体良好;奥园地区要固化APEC会议环境秩序保障工作经验,加强统筹协调、督导检查、定期会商,坚持防控并重、疏堵结合,做到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增加便民服务设施,确保环境秩序有序好转。

  2.区(县)级重点地区。市级重点地区要全部列入区级重点地区,优先开展综合治理。要根据区县、地区管委会环境建设工作部署,结合辖区特点,按照首都城市环境秩序精细化管理要求,建立辖区分类管理基础台账,明确区级重点地区,突出查找重点违法形态、重点时段,筛查问题严重、重复举报、屡查屡犯、阻碍执法的单位和人员,参照市级重点地区的标准组织开展整治。要以群众举报投诉为导引,将整治工作向背街小巷延伸。

  (二)开展三项综合治理行动,强化重点领域执法

  1.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固化与住建、环保、市政市容等部门的联合管控机制,用好人防技控、资源整合、信息共享、惩戒联动等措施,源头治理施工扬尘和渣土运输道路遗撒,重点加强对土方作业工地的视频监控,严厉打击不达标车辆运输行为,确保市、区(县)两级重点地区群众举报下降15%以上;巩固露天烧烤整治成果,深化事前管控、非现场执法,强化联合执法、联合督导,在属地政府、地区管委会划定的禁止区域内做到巡查全覆盖、无缝隙、严执法,群众举报下降15%以上;强化露天焚烧管理,坚持防控结合、预防为主,重要时期、重点地区力争实现“不点一把火,不冒一缕烟”,对城乡结合部易发点位挂账治理,指导属地街乡、居(村)委会及环卫部门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加强保洁人员管理,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街头无照售煤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依法取缔。特别是在不利气象条件下,要按照预警响应级别加大执法力量投入,全面落实好各项应急保障措施。

  2.街面环境秩序净化行动。以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实施情况审议意见为牵引,加大对群众反映的非法小广告、无照经营、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店外经营、违规广告牌匾等突出问题的治理力度,严格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违法行为阶段性、季节性特点,开展波次整治行动,对突出问题坚持反复打、打反复,对群众有合理需求的要加强疏导、规范,形成常态化治理工作机制,力争实现《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告知书》发放率100%,市、区(县)重点地区环境卫生责任落实率90%以上,其他地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落实率80%以上。特别是,大力整治四环路内及四环路外各区县城区主要大街、重点地区的非法小广告,实现群众举报量同比下降15%以上,热线回访满意度和违法电话号码警示率达到90%以上。要按照全市黑车和两轮、三轮车整治工作部署,全力配合做好联合执法和查处工作。

  3.城市市政公共安全提升行动。开展“城市市政公共安全提升年专项行动”,重点治理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燃气管理(含街面摊商使用液化石油气安全隐患和清洁燃料加气站安全隐患)、影响市政公用设施安全、餐厨垃圾管理、新生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等问题。开展重点供用气单位专项执法和正规消纳餐厨垃圾宣传进校园、进工地、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活动,做到重点地区公共服务单位“宣传告知率100%、检查指导率100%、问题整改率100%”;对占压、损毁市政公用设施类问题和新生违法建设“零容忍”,消除环境秩序安全隐患,不因市政公用设施问题引发危害公共安全的重大事件和媒体舆论炒作事件。

  (三)抓好五大会议活动保障,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结合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健全重大会议活动安保机制和战时保障机制,完善细化事前攻坚、事中保障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工作梳理和提炼升华,不断提高重大会议活动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特别是全国两会、亚信峰会、田径世锦赛、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系列活动、十一黄金周等五大重要会议活动期间,落实全员上岗、领导包片、机关支援、实名制、视频巡检、联合督导等措施,并协助做好人流密集地区疏导疏散工作,确保会议活动涉及的区域街面突出问题“零发生”,对影响大气污染防治的问题“零容忍”,做到规范文明执法“零差错”,高水平完成环境秩序保障任务。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增强整体效能

  1.提高严格执法能力。依法惩处各类环境秩序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不断提高执法查处量、立案处罚量、案件移送量,加大主动曝光力度。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违法形态和重要时段的执法力度,坚持高频次巡查、高限处罚,用足用好现有法律政策手段,始终保持高压整治态势。深化完善实名制、五定制、分段包片管理制和首问负责制,实行限时办结承诺制度,探索推行办理情况即时公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提高精准调度能力。要强化信息科技应用,整合优化系统内外相关资源, 全面增强市区两级城市管理感知能力,加大视频巡检力度,扩大视频监控范围,实现重点地区全覆盖、无缝隙。依托城管物联网指挥平台,加强市区两级指挥调度协调联动,增强指挥调度的精准度,做到“即时发现、即时调度、即时处理、即时反馈”。探索完善利用视频监控自动识别技术获取固化违法证据,直接实施行政处罚,提高执法办案效率。开展“四公开一监督”信息系统建设,推进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和应用。

  3.提高执法服务能力。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坚持以执法促进服务,以服务改进执法,综合运用疏堵结合、分类管控、非现场执法、高峰勤务等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维护整体环境秩序和法律权威,满足市民群众的合理需求,挤压非法空间,不断提高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坚持规范执法,严格落实教育核录、警示训诫、依法处罚的执法工作“三步法”,强化执法记录仪使用,完善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深化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和重大执法活动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提高公平公正执法水平。

  (二)完善协调监管运行体系,增强执法权威

  1.深化研判指导服务。进一步整合群众投诉、媒体曝光、视频监控、部门移送、检查督导等发现问题的渠道,做到定期研判、综合研判、专项研判相结合,把环境秩序问题动态变化情况作为工作的“晴雨表”,贴近一线加强服务指导,提高环境秩序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以街面环境秩序问题为切入点,认真查找执法环节及前端、源头管理的疏漏环节,将执法一线问题向行业部门反馈,把末端执法与规划、建设、管理结合起来,依托属地政府完善便民服务设施,解决群众日常生活难题,源头治理环境秩序突出问题。

  2.深化“四公开一监督”。坚持以公开树公信、以监督促落实,深化综合监管,完善“四公开一监督”运行体系,增强政策权威和监管权威。围绕环境秩序突出问题,丰富“四公开”的内容,厘清责任主体,明确工作标准,以社会监督促进责任落实。推进市区两级联合督导常态化,围绕中心工作和阶段性重点任务加强督促检查,提高监管事项派发数量,加强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全程跟踪督办效果,落实三级反馈、考核通报制度,提高监管的质量,形成闭合管理。完善执法考核评议体系,以执法工作量、群众举报量、问题整改率、群众满意度、媒体曝光率等指标科学衡量执法工作成效。实施市级环境秩序以奖促治制度,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加大激励奖惩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属地、责任部门、责任主体的积极性。区县要参照市级模式,探索实施辖区以奖代补制度。

  3.深化工作协调联动。健全市区两级城管执法协调领导小组平台,认真履行通报、挂账、考核等职能,协调监督各部门落实管理执法责任。深化市区街三级互动、多职能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继续推动综合执法与专业执法、行政管理的衔接,探索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文书互认、惩戒联动等机制,提升城市综合治理效率。加强城管执法、公安治安管理的联动,固化街面秩序日常联合巡查机制,深化集中整治行动、重大会议活动同步部署、同步上岗、统一调度机制,加强执法保障,提高执法安全。研究建立行刑衔接机制,探索非诉行政处罚案件快速执行机制,加强综合执法的司法保障。

  (三)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推进多元治理

  1.发挥好属地政府的主体作用。要充分依托属地党委政府,建立健全定期汇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制度,及时提出城市治理的意见建议,加强区县政府对城市治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从审批、许可、管理、执法等各环节入手,综合治理某一具体违法形态,实现全过程、全行业链管理。落实街道、乡镇在基层城市治理中的牵头抓总作用,强化日常组织统筹、指挥调度和监督考核,整合辖区城市管理执法资源和社会资源,对城市管理突出问题实施联勤联动、联合执法、综合治理,不断提高基层工作统筹力、执行力。

  2.发挥好责任主体的自律作用。通过上门服务、告知卡、一封信、宣传会、自查自纠等多种形式,强化责任主体在环境秩序治理中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以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为抓手,创新应用连片自管、连片保洁、挂牌管理等工作方式,引导、督促机关企事业单位、商户等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督促城市家具产权单位、管理单位、使用单位、保洁单位等落实管护责任。完善环境秩序守法诚信激励机制,表彰守法单位和个人;探索将环境秩序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将城管执法行政处罚结果与年检备案、注册登记、房产交易、教育居住、诚信记录等衔接的途径和方法,让违法失信者一次违法、处处受限,约束相对人的经济行为、社会行为。

  3.发挥好社会力量的积极作用。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一项长期基础性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和社会主题活动,重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提高社会各界自觉遵法守法、维护环境秩序的意识。发挥好社区在城市治理中的基础平台作用,通过业、居委会等加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通过行业协会、自律会、商会等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发挥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对社会组织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作用,探索扩大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运作的范围,引导社会力量落实维护环境秩序的社会责任。进一步壮大四级城管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城管监督员、社区等汇报工作情况,积极利用“我爱北京”城管地图、城管维基、市民城管通等方式拓展社会参与渠道,表彰奖励对城市环境秩序治理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调动市民群众参与环境秩序治理的积极主动性。

  (四)加强队伍执法能力建设,提升法治水平

  1.强化队伍法治素养。加强各级党组织建设,在法治建设中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保障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做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引领依法办事的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全体执法人员、辅助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执法专业技能培训,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创建活动,加强城管执法法治文化建设,增强全体人员的法治观念,提高依法执法能力。

  2.强化队伍履职教育。对照《关于本市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所列的突出问题,重点围绕市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懒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以及作风不实等问题,以固化队伍管理教育“十抓”举措为抓手,增强队员主动作为、严格执法的意识,建立完善以目标和绩效为主要内容的执法人员量化考评制度,完善基层执法工作的激励机制,调动一线执法人员的积极性,不断巩固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成果,以作风建设的成效提升执法工作效能。

  3.强化遵章守纪要求。继续完善落实执法工作各项制度规范,加强经常性的教育,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制度,完善城管执法系统层级监督和内部监督,加大执法责任追究力度,坚决守住“两个不能”的执法底线,不触碰“三严禁、四不准”的执法红线、高压线,提高制度落实力和纪律约束力,确保廉洁、公正、高效履行职责,提升队伍社会形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市城管执法系统要按照依法治国的总体部署,把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实现严格执法的要求,体现和落实到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中,用法治引领改革创新、突破执法难题、破解环境顽症,发挥好城市管理的主力军作用,提升综合执法效能和服务水平,为打赢治理“城市病”的攻坚战做出应有贡献。

  (二)狠抓细化落实。各级城管执法机关要坚持任务导向、问题导向、改革导向,按照严的标准、严的要求,认真细化、充实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制措施,明确任务进度和倒排期,强化督促检查,确保顺利落实;对于纳入政府绩效管理的重点事项,要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推动、主管领导定期调度制度,完善落实机制,严格责任追究,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地完成各项任务。

  (三)积极研究探索。各级城管执法机关要认真学习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部署,结合首都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深化城管执法改革、推进城管执法法治化的对策和思路,提高城管执法和服务水平。

  (四)强化工作梳理。各级城管执法机关要加强执法工作的梳理,及时反映基层的工作成效、经验做法、问题隐患、工作困难、意见建议等,为各级领导决策指挥提供有力依据。要增强对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敏感意识,提高报送的数量和质量,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