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规划总结
2018年北京市城管执法工作意见
发布日期:2018-03-26 14:47 字体:[ ]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是“疏解整治促提升”工作的深入推进之年。各级城管执法机关要深刻领会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新形势、首都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新要求、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的新情况,切实增强新时代做好城管执法工作的使命感,积极开展城市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在“疏解整治促提升”工作中主动作为、持续发力,不断提升执法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好新时代城市管理主力军作用。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市委、市政府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作部署,以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为引领,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围绕我市疏解非首都功能、大气污染防治、城市精细化管理等中心工作,以“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为重点,开展“五大专项行动”、落实“五项工作措施”,深入推进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完善城管执法运行机制,创新执法方式和管理模式,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着力打造安全、整洁、有序、舒适的城市环境,不断提升精治、共治、法治水平,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做出新贡献。

二、重点任务

贯彻落实“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部署,结合城管自身职能,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坚持全面履责与重点攻坚、专项整治与综合治理相结合,开展“五大专项行动”,实现环境秩序持续提升。

(二)占道经营整治提升行动。以1106处市区两级挂账点位为重点,持续发力,严厉整治街头无照经营、店外经营等占道经营问题,督促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解决一批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乱点难点,实现占道经营问题群众举报量同比明显下降,重点挂账点位100% 销账。深入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定期会商、执法协调、联合督导、重点调研、信息通报、定期考核等工作机制,探索实施联合督导、现场核验、分级约谈等制落度,严格执行挂销账管理制度,牵动属地实治理整顿主体责任,推进联合执法基层化常态化,采用市场、社会、行政手段,建立长效化管控机制,健全市容环境秩序治理体系,坚决打好维护良好市容环境秩序的阵地战,改善市民出行和居住环境。

(四)城市景观秩序亮丽行动。建立完善副中心环境秩序执法服务监管标准和运行机制,加大对行政办公区街面环境秩序整治力度,开展通往副中心重要廊道沿线景观提升行动,做好市级机关搬迁保障工作。推进城市视觉环境治理,以主要大街、重要河道两侧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查处各类违规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同步拆除屋顶违法建设、违规设置的构筑物,恢复建筑物原貌。继续深化非法小广告整治工作,加大停机、警示、移送、处罚力度,在全市推广老旧小区非法小广告群防群治工作,逐步实现“一员两队”全覆盖,确保非法小广告持续退出群众举报前十。配合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垃圾强制分类地区执法检查,督促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对餐厨垃圾全过程管控,提升垃圾分类水平。

三、工作措施

(二)完善监管考评机制。深入推进综合监管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完善发现问题、建立台账、发单告知、挂账督办、整改反馈、检查验收、考评评价、通报曝光、约谈移送的闭环工作机制,细化各个环节的要素标准,规范监管流程,提升综合监管精细化水平。研究制定网格化执法服务标准,推进网格化指挥中心平台建设,建立专业化、科技化、智能化的城管综合执法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全面启动城管综合执法网与城市管理网、社会服务管理网、社会治安网等多网融合工作。充分发挥城管执法协调领导小组作用,深化“四公开一监督”工作,提升数据报送质量,加强宣传报道,主动扩大公开范围,适时公开属地、部门具体履职情况,用社会舆论督促落实工作、解决问题。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与政府绩效、首都综治、环境建设管理等考核平台的衔接,特别是要推动将街道(乡镇)城管执法工作考核纳入区政府绩效,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性作用,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四)强化科技支撑力度。依托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智慧城管平台,研究推进城管大数据的建设和运用,重点在大数据融合共享和分析研判、移动核录全过程数据采集和管理、以专项整治为突破推动移动核录和移动执法文书试点应用、96310热线任务派发到执法城管通掌端处理反馈四个方面取得新进展,完善业务系统功能,适应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后的日常工作,逐步优化提升城管执法一线工作效率。做好“我爱北京”公共服务平台的推广和应用,完善并扩展“市民城管通”在城市管理问题举报、政务维基互动、市民参与治理等方面的功能,推进依托公共服务平台实施奖励工作,调动市民参与主动性,将“我爱北京”公共服务平台打造成市民参与、支持城管执法工作的重要平台,推动构建城市众创共治的新模式。

四、工作要求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城管执法机关要结合辖区实际和阶段性工作,坚持目标导向、任务导向、问题导向的原则,认真研究细化意见,区级城管执法机关要制定年度工作意见,市局机关各相关处室、直属单位要制定指导意见和专项方案,组织开展集中统一整治、综合治理和专项执法。特别是对重点事项,要讲统筹、讲方法、讲措施、讲步骤、讲成效,加强组织落实,做到执法到位、指挥到位、协调到位、督导到位。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级城管执法机关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加强执法工作的梳理,及时反映基层的工作成效、经验做法、问题隐患、工作困难、意见建议等,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有力支撑。要严格落实“双报告制度”,遇重要事项,及时向属地政府和上级城管执法机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