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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意见
发布日期:2021-05-14 14:22 字体:[ ]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筹办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关键之年。面对执法体制调整改革的新形势、提升城市人居环境的新要求、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要提振精神、凝心聚力、奋发进取,不断提升综合执法和服务水平。现就做好2021年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和市委十二届十五次、十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适应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新形势,坚持党建引领、系统观念、创新治理、科技赋能,以首都发展为统领,以满足“七有”“五性”需求为出发点,以疫情常态化防控、城市精细化治理、环境秩序整治为主线,担当作为抓履职、深化改革抓落实、旗帜鲜明抓队伍,推动首都城市环境秩序迈上新台阶、综合执法效能得到新提高、队伍管理水平取得新进步、城管智慧执法实现新突破,不断增强市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

二、积极履行职责,着力营造宜居优美的城市环境秩序

贯彻全市各项专项工作部署,结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自身职能,突出工作重点,坚持专项整治与全面治理相结合,重点开展“五大行动”,不断促进全面履职。

(一)开展疫情防控常态化行动。落实“三防四早九严格”防控要求,坚持不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以商务楼宇、商场超市、餐饮单位为重点,突出正确佩戴口罩、测温、验码、通风等重点环节,持续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执法检查工作,督促相关责任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运用好代办代查等智能化服务,高效落实“四方责任”。坚持完善定期调度、研究会商、督促检查、执法公示、宣传引导等工作机制,加强分析研判,优化工作方式,提升执法检查的科学化、精细化、有效化水平。

(二)开展重大活动保障行动。聚焦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全国“两会”等大事喜事,以活动涉及驻地、场所、路线周边为重点,坚持打防管控并重,集中力量整治环境秩序类、市容景观类、市政公用类三大类突出问题,实现动态清零。落实冬奥会、冬残奥会环境建设工作要求,坚持“治理、提升、美化”工作思路,以“五区、四线、三周边”为核心,牵头全市对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涉及场馆、签约饭店、定点医院、奥运之家、相关宗教场所和相关活动组织路线周边,以及城市风景摄像头可视范围市容环境秩序开展排查整治,建立健全长效管控机制,实施挂账倒排期整治、分级分类管控等措施,为冬奥会和冬残奥会营造整洁、靓丽、有序的城市环境;建立赛时环境秩序保障机制,整合多方力量参与防控,做好赛时重点区域、重要时段外围环境秩序的保障,坚决杜绝影响环境秩序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开展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检查,抓好“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四个环节,继续开展波次专项执法行动,督促责任主体落实管理责任;深化“城管执法进社区”,支持物业、社区更好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分类意识培育和习惯养成。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坚持“一微克”行动,聚焦施工扬尘、渣土车泄漏遗撒、露天焚烧、露天烧烤等问题,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用严执法保障首都“常态蓝”。强化对群众诉求问题的梳理,坚持“接诉即办”和主动治理相结合,严厉查处破坏园林绿化成果、夜间施工、私设地桩地锁、非法运营等热点问题,着力解决一批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继续牵头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整治,加强对各类占压、损毁城市道路范围内无障碍设施行为的执法处罚力度,强化联合督导检查,提升无障碍设施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管理水平。

(四)开展疏解整治促提升行动。开展占道经营动态清零整治行动,以群众举报高发点位为重点,实行动态上账治理,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执法联动和案件移送,全力遏制反弹,巩固整治成果;指导开展基本无违法建设区创建行动,严厉打击新生违法建设行为,力争实现新生违法建设零增长,逐步减少存量,坚决拆除上帐违法建设;持续加强天安门地区及故宫周边等核心区环境秩序综合治理,改善区域环境秩序品质,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开展背街小巷环境精细化整治提升行动,围绕“十无五好”标准,持续加大整治力度,打造一批精品街巷;深入开展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环境秩序整治,重点查处涉及安全隐患类环境秩序问题,提升村容村貌;持续对周边交通环境差的幼儿园、中小学、医院、景区、商圈等地区开展综合整治,严厉查处占道类环境秩序问题,改善周边交通秩序。

(五)开展城市运行安全行动。落实新修订的《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深入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完善基础台账,合理制定执法计划,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强化案件线索移送,整体改善安全用气环境。依法开展地下管线、供电设施保护执法工作,加强部门联勤联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善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形成安全隐患治理合力;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履行执法责任,有效实施联合惩戒,持续做好能源设施保护工作,助力城市能源运行安全。健全完善应急响应机制,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遇到影响城市安全的突发问题,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有效控制事态发展,降低危害和影响。

三、健全体制机制,着力构建简约高效的执法运行体系

深入贯彻落实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部署,健全执法体制机制,完善配套制度政策,研究破解与体制改革不适应、不配套的问题,推进城管执法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深入推进体制改革。结合首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实际,落实执法职权下放的改革部署,研究制定加强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指导意见,理顺市、区、街乡镇三级管理关系,建立新体制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运行机制,创新抓队伍管队伍的措施手段,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简约高效的综合执法体系。落实重点站区改革部署,跟踪研究解决改革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确保重点站区改革落地见效。

(二)健全统筹协调机制。落实统筹指导的职能职责,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指挥调度机制,建立健全年度部署、季度调度、月度点评、每周例会等工作制度,牵动全市推动执法工作,落实好执法责任,不断提升履职效能。落实综合协调的职能职责,依托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协调领导小组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的机构建设,健全完善与管理部门、专业执法部门及其他综合执法队伍的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惩戒联动等机制,探索将多次违法的重点相对人纳入黑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实现“一处受罚、处处受限”。加强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部门融合和无缝衔接,提升工作效能。

(三)完善综合考评制度。坚持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结合的原则,优化城管综合执法考核评价办法和指标体系,发挥出考核导向作用。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推进纳入首都环境建设管理考核评价体系,提升考核评价层级,压实基层责任,促进基层综合执法队伍高效履职。进一步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发挥好以奖促治专项经费正向激励作用。依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创新综合执法考核评价方式,构建信息化考核评价体系,提高综合执法考评工作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四)健全执法运行机制。研究建立区域联动、上下互动的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发挥市、区综合执法部门的统筹牵动作用,强化市、区、街乡镇三级横向和纵向执法联动,推动形成执法合力。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研究完善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固化沟通联络、信息报送、工作通报、调查研究、线索处置等工作机制,服务保障首都良好环境秩序。针对专业性较强的执法事项,研究细化城管执法系统专业执法的范围、标准、规范和流程,提高专业执法履职率和规范化水平。

(五)创新督察工作方式。坚持督察工作迎着问题走,采取现场督察与非现场督察相结合、督作为与督成效相结合、交叉督察和联合督察相结合、日常督察与重点督办相结合等多种督察方式,建立统一协调、相互协作、快速高效的综合督察机制,以有效督察推动综合执法工作全面落实、取得实效。建立明查、暗访、约谈、通报等工作方式,对基层综合执法工作开展全面督导,提升督察工作精准度和实效性。进一步加强市区两级督察队伍建设,配强督察力量,提高督察本领,做到善于找问题、察症结、促整改,发挥出督察“指挥棒”作用。

四、深化城市共治着力营造人民城市人民建的氛围

(一)全力做好接诉即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接诉即办”改革的工作意见》,制定实施城管执法系统进一步深化“接诉即办”工作意见,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建立健全诉求全渠道受理、分类处理、限时办理、协同办理、督察督办、办理情况通报、考核评议等工作机制,持续提升响应率、满意率、解决率。夯实“接诉即办”工作基础,强化“接诉即办”工作队伍建设,明确“接诉即办”工作主责部门,安排专门力量负责“接诉即办”工作,加强对基层综合执法队工作的指导。研究制定城市管理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市民群众参与城市治理工作,加强对城市管理违法行为的社会监督,进一步提升执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强化社会宣传发动。深入开展“局领导接访日”“城管执法进社区”“城管开放日”“城管文明加油站”等活动,发挥市民城管通APP、政务维基、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作用,加强与市民群众互动,增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社会支持率。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权威规范和新媒体热点集中的不同优势,策划系列正面报道,主动宣传城市环境秩序整治成果,展示首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的积极作为,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研究建立曝光专栏工作机制,定期曝光典型案例,通过“执法+曝光”的方式,形成有力震慑。积极引导社会单位参加城市治理,督促责任主体看好自家门、管住自家事,源头减少违法行为。深入筛选及挖掘先进人物,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宣传推树活动,讲好城管故事,弘扬城管精神,推出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塑造首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健全完善市区两级城管特约监督员制度,落实例会制度和信息反馈制度,支持特约监督员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地参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充分发挥好联络员、宣传员、参谋员、监督员的作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和联系,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及时通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情况,反映执法体制机制、队伍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争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理解和支持。发挥专家学者的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认真归纳、研究、吸收专家学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为首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发展建言献策。

五、严格队伍管理着力打造专业规范的综合执法队伍

落实“管行业就要管队伍”要求,牢固树立“一个系统、一支队伍、一个标准”的理念,旗帜鲜明地管理好队伍,推动形成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一盘棋的局面。

(一)坚持政治建队。牢记“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着力提高“七种能力”,把提高政治能力放在第一位。深化思想理论武装,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市委、市政府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上来,体现出首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的政治品质。坚持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发挥好关键性、示范性、引领性作用,带动整个队伍风气持续向上向好。

(二)坚持规范治队。落实住建部《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修订完善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进一步细化明确执法办案、装备使用、着装、举报办理、仪容仪表、言行举止等方面的规范要求。研究制定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标准,使执法业务和队伍建设各项工作有章可依、有规可循。以规范执法流程,规范执法文书,规范形象标识,规范执法行为,规范台账管理等“五个规范”为重点,在城管执法系统开展基层规范化建设创建活动,率先推出一批规范局、规范街乡镇综合执法队伍,推动形成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队伍规范化专业化正规化水平。

(三)坚持教育强队。坚持全员轮训和专业培训相结合、理论培训和实践操作相结合,以提升素质为目标、解决问题为导向,修订完善培训大纲和培训标准,健全各有侧重、贴近实践、规范统一的三级培训体系。加强课程体系设计研发和师资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学用结合、实时互动的现场教学实践基地。拓宽培训渠道,创新方式方法,完善网络培训模式,研发开发手机APP,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培训模式。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组织开展执法技能竞赛活动,提升队伍综合素质,使全体干部的法治素养、执法能力适应职权下放要求、符合城市治理需要。扩大教育培训覆盖面,协调相关部门将街乡镇分管领导纳入市区两级培训体系。强化与司法等部门的培训联动,着力解决街乡镇法制力量薄弱、能力不足的问题。

(四)坚持作风正队。开展“学党史、守初心、担使命、强作风”专项行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把学习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制度建设贯彻主题教育全过程,突出主题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提升队伍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坚持正向激励和反向鞭策相结合,对受表彰人员,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的荣誉感、自豪感;对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曝光一起,适时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打造一支风清气正、忠诚敬业的执法队伍。

(五)坚持科技兴队。加快推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建设工作,纵向上打通市、区、街乡镇三级,做到执法“到人、到点、到事”,实现“一图指挥调度”;横向上与市司法局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市政务服务局12345市民服务热线平台等率先实现连通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一库汇聚融合”;依托平台机构建设和技术创新,开发法律法规识别、智能案由分析、裁量权自动适配、智能分析预警、非现场执法等功能,实现“一端智慧执法”;结合队伍管理体制新变化,再造执法办案、指挥调度、协调联动、督察督办、综合考核等业务流程,强化平台对执法绩效考评、执法风纪监督、队伍标准化建设等工作的支撑,健全完善配套制度,实现“一网统筹管理”。

六、坚持党建引领着力为推进城管执法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一)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领导干部的骨干带头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业务,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确保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奋发有为的拼搏状态,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二)全面落实责任。紧紧抓住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构建主体明晰、责任到位、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责任落实体系,进一步加强领导、搞好统筹、推动落实。各区局、分局要强化业务指导、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检查、教育培训、队伍管理等方面的职能作用,结合本地区特点,制定本地区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意见,党政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加强指挥调度,牵头部门要统筹推进,合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市局相关部门要制定专项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强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强化法制保障。落实全面依法治国要求,狠抓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推进依法行政。贯彻执行新条例、新法规,及时调整职权清单、制定实施意见,确保新条例、新法规有效实施。大力加强法制机构和法制人员队伍建设,积极发挥公职律师、驻队律师等人员作用,为基层执法提供法治保障。

(四)加强调查研究。各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城市治理工作的新形势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大方向,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研究创新市、区、街乡镇三级体制调整改革下执法运行机制和队伍管理模式,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水平。要加强执法工作梳理分析和调查研究,及时反映基层的工作成效、经验做法、问题隐患、工作困难、意见建议等,为各级领导决策指挥提供有力依据。

政策解读:《2021年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意见》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