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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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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为“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的关键之年。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及市城市管理委工作要求,全市城管综合执法系统要坚持以新时代首都发展为统领,以统筹好“六个关系”(综合执法与行业管理、上级与下级、现场执法与非现场监管、全面工作与重点工作、执法与治本、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与科技赋能)为主线,以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为目标,牢固树立“一个系统、一支队伍、一个标准”理念,全面履职、聚焦重点,守正创新、积极作为,系统集成、协同配合,努力打造政治过硬、执法规范、作风优良、群众满意的综合执法队伍,扎实推进城管综合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积极探索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北京经验”。

  一、攻坚克难,推动城管综合执法工作水平实现新提升

  牢记首都职责使命,坚持“四个中心”功能定位、提高“四个服务”水平,统筹处理好全面工作与重点工作关系,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推动城市治理水平取得新提升。

  1.高标准做好中央政务功能服务保障。聚焦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副中心等重点区域,以及重大活动、重要节日、重要会议等大事要事,严格落实常态化服务保障工作。围绕重点保障区域,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环境秩序管控,提高服务保障中央政务活动和重大国事活动能力。

  2.高质量落实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任务。以压反弹、促提升为重点,把握工作节奏,综合施策推进占道经营、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制定年度占道经营整治工作方案,统筹推进整治任务,进一步深化与公安部门“并肩治乱”工作机制,集中治理挂账点位,与发改、商务等部门协调配合做好基本便民服务织补摸排工作,全市全年诉求总量同比下降。以“零容忍”态度严控新增违法建设,严防违法建设复建,强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推动违法建设从以拆为主向以治为主转型。

  3.高要求保障首都城市管理运行安全。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安全底线意识,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检查,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重大事故隐患。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供应端、使用端”监管,严厉打击液化石油气非法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开展燃气、供热、供水、电力等地下管线保护执法工作,依法处理外力破坏燃气管线等违法行为。持续深入推进部门间、政企间协作配合,依法查处危害、破坏电力设施安全和扰乱运行秩序的违法行为。巩固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成效,组织做好全市废弃电动自行车的分类清理整治工作,建立长效、常态清理机制,不断巩固提升市容环境秩序水平。

  4.高品质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加大群众身边突出问题执法力度,针对夜间施工扰民、非法小广告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主动治理、未诉先办,持续巩固背街小巷环境精细化治理成效,让城市有里有面、干净整洁。抓好“关键小事”执法,压实分类责任人责任,狠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运输、处理等环节执法检查,严厉查处生活垃圾混装混运、乱倒乱卸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推进0.1微克攻坚行动,持续治理施工扬尘、露天烧烤、露天焚烧等问题;加强建筑垃圾“产生、运输、消纳”全链条执法行动,强化源头治理、执法联动、联合惩戒,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责任,全面提升建筑垃圾治理水平和工作合力。突出抓好文明游园秩序维护、群众关切涉绿问题整治,强化古树名木保护联合监管,着力维护好首都绿色宜居生态的城市环境。

  5.高水平开展水务综合行政执法检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行业监管关键领域及群众关切重点,全面提升执法水平。针对水源地及水事案件高发流域点位,开展联合巡查、省际执法协同,加强水环境、水资源问题主动治理。紧盯防洪安全和重点水利工程运行安全,推进河湖清障、落实防汛预案、查处重大违法案件,保障安全度汛。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执法检查,严格落实“碧水攻坚战”任务,强化对风险及问题点位的排查整治。加强对重点供排水户的监管,依法处理违法排污行为。

  二、开拓创新,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新进展

  统筹处理好行业管理与综合执法、执法与治本的关系,着眼工作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为城管综合执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支撑。

  6.健全工作联动机制。着力加强部门协同、溯源治本,建立完善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联络协调机制,落实常态化工作,凝聚城市治理合力。城管综合执法部门要发挥“前哨”“探头”作用,主动“向前一步”落实执法责任、提出执法建议,不断推动前端源头治理。加强惩戒联动,推动综合运用行政许可、评级评优、行业准入、信用评价、行刑衔接等手段,让违法行为受到有效制约。

  7.完善垂直管理机制。完善市、区、街道(乡镇)综合执法三级垂直管理机制,强化市级对区级、区级对街道(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履行统筹指导、综合协调、指挥调度、监督检查、评估管理职责,加强街道(乡镇)综合执法队伍管理和规范化建设。推动执法职权事项动态调整,进一步优化市、区、街道(乡镇)三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职权体系。

  8.深化京津冀执法协作机制。深入落实《京津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框架协议》,加强对毗邻地区重点执法领域、典型执法案件的协同指导,强化案件移送、信息共享,实现区域防控联动。加大对跨区域非法运输倾倒建筑垃圾、液化气非法经营和使用“黑气瓶”、三地涉水执法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研究京津冀城市管理重点执法领域裁量基准和包容免罚清单,探索开展培训合作,试点推进师资教程共享、学员互派、队伍联训等工作,以协作成果检验机制成效、促进区域共治,助力京津冀地区高质量发展。

  三、综合施策,提高城管综合执法质效要有新作为

  统筹处理好现场执法与非现场监管、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与科技赋能的关系,更加关注提升工作质效,更好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9.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营商环境意识,推进行政检查、处罚、强制行为更加规范。持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质量提升行动,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执法更加公开透明、过程规范、合法有效。坚持过罚相当,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采用柔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10.严格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的意见》,动态管理涉企检查事项,坚持无事不扰、无处不在,确保检查于法有据、精准高效。按规定制定检查计划,加强检查计划协同,严格控制专项检查,合理确定检查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严格检查标准、程序和音像记录,规范检查行为,做到涉企检查“五个严禁”“八个不得”。全面落实一体化综合监管、非现场监管工作要求,转理念、调模式、优方式,提升分类分级执法、非现场检查、扫码检查等工作成效。推动非现场监管数据资源深度融合,拓展非现场监管的方式方法,持续提高执法检查质效。

  11.强化城管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贯彻国家和本市加强执法监督体系建设要求,统筹发挥好“首都环境建设管理”“平安北京建设”专项考评作用,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机制,拓展执法办案质量督察、重点执法专项协同督察、风纪案件跟踪督察方式,不断提升监督实效。深化与司法行政部门联合案卷评查机制,加强案卷评查和典型案例指导,强化复议诉讼被纠错案件治理,持续提升办案质量。依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强化对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高频次检查以及罚没收入异常变化、随意顶格处罚等数据的监测预警,实现常态化监督。注重收集企业和社会对执法检查的意见建议,针对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开展重点监督,持续推动整改提升。

  12.提升城管执法科技赋能水平。持续优化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功能,加大对一体化综合监管、非现场监管、指挥调度、京津冀协同执法等工作的支撑力度,加快推进水务执法工作“全市一张图”建设,进一步提高科技赋能执法能力水平。强化数据服务能力建设,推动核心数据指标覆盖到基层、专项建模分析应用到基层,支撑全系统业务协同和上下联动。积极推进人工智能等技术与执法业务场景相融合,支撑智能分析、预测预警、智慧执法、领导决策,助推城管综合执法数字化转型升级。

  四、凝心聚力,推进城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

  牢牢把握首善标准的要求,不断提升城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13.持续规范队伍建设。巩固深化“强转树”专项行动,以全面提升队伍规范化建设水平为目标,补短板、强弱项,抓两头带中间,深入推进新时代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队规范化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大力弘扬“最美”精神,推动形成向榜样看齐、争当业务骨干的良好氛围。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不断强化纪律意识、严守规矩底线,淬炼过硬城管综合执法队伍。

  14.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优化完善市区街三级教育培训体系,丰富集中调训、实践教学、网络培训、区街自主培训等工作模式。围绕思想政治、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廉政警示等内容,分层级分领域分专题深入开展能力提升培训,持续加大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教学比重。加大法制员、兼职教员培养使用力度,深化场景实训和现场教学,探索开展专项执法精品微课和综合执法业务知识竞赛。市、区城管综合执法部门牵头搭建联合办训平台,推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积极参与培训资源共建共享,联合开展比武练兵、现场教学等活动,形成以需求为导向的常态化联合培训机制,不断增强基层综合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15.加强执法宣传工作。进一步强化城管综合执法宣传,用好各类媒体资源及“北京榜样”主题活动平台,发出城管声音、讲好城管故事。不断夯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强化“执法的过程就是普法的过程”意识,将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各环节。加大典型案例示范宣传和警示教育,拓展与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网络平台的联动,探索将典型案例直推行业协会、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实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

  全市城管综合执法系统要坚持党建引领,强化工作统筹,突出质效抓落实。市局各部门、直属单位要加强对各区城管执法部门的统筹指导、综合协调,各区城管执法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细化落实措施。要加强调查研究工作,认真做好“十四五”城管综合执法规划总结评估以及“十五五”规划谋划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包片、处(科)室包区(队)”制度,持续开展“四不两直”“四下基层”等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锤炼工作作风,锚定目标锐意进取、奋勇争先,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北京篇章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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