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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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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全市城管综合执法队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及市城市管理委工作要求,坚持人民城市理念,以新时代首都发展为统领,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为目标,以统筹处理好“六个关系”为主线,落实“一个系统、一支队伍、一个标准”理念,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加强城市环境秩序治理、提升综合执法效能、强化队伍建设管理等工作,以首善标准推进首都城管综合执法高质量发展,为北京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新贡献。

  一、强化担当作为,推动城管综合执法迈上新台阶

  坚持综合施策、系统治理,着力发挥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优势,在全面履职基础上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四大行动,推动城市环境秩序治理取得新突破。

  1.开展服务首都功能精细化执法提升行动。聚焦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坚持首善标准,注重精益求精,巩固深化保障工作措施,着力提升服务保障水平;聚焦首都功能核心区控规实施目标,加大核心区及重点地区环境秩序整治力度,维护安全、整洁、有序的政务环境。助力非首都功能疏解,深入推进占道经营综合治理,加强与相关部门执法协作,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动态清零”,实现群众诉求量同比下降,不断巩固扩大整治成效;依职责认真落实违法建设年度治理任务,稳步推进存量违法建设消减,严防严控拆后复建行为和新生违法建设,持续巩固创建“基本无违法建设区”成效。

  2.开展城市运行安全护卫行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聚焦“降概率、控损失”两个维度,运用“抽查-反馈-再抽查-再反馈”机制,持续加大城镇燃气、城市生命线、石油天然气管道、电力、供热、生活垃圾设施及建筑垃圾消纳、环境秩序突出问题、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等领域执法力度,紧盯重点执法职责、重点检查场所及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加大隐患整改督促力度,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和有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健全废弃电动自行车长效、常态化清理机制,巩固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成效。加强对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焚烧)、露天烧烤等问题的巡查检查,依据职责做好森林防火相关工作,保障森林资源安全。

  3.开展群众身边环境秩序品质提升行动。认真践行执法为民理念,持续加强接诉即办工作,强化快速响应、高效办理、及时反馈、主动治理的为民服务机制,市区两级城管综合执法部门要加强对诉求高发重点点位的帮扶指导,努力提高城管综合执法类诉求解决率、满意率。深入推进非法小广告全链条治理,坚持露头就打、精准溯源、“动态清零”,强化清理、处罚、移送、宣传等工作,不断完善与公安、交通、通信、公积金管理等部门的协同机制,加大对共享单车车身、居民小区楼道等区域的执法工作力度,推动形成群众可感可及的治理成果。加强夜间施工扰民治理,坚持事前宣传提示、事中督促整改、事后执法惩处“三步工作法”,保障群众身边安宁的夜间环境。依法加强食品安全执法工作,严查相关违法行为。加大对违规设置杆体的执法检查力度。扎实推进“门前三包”、扫雪铲冰责任制落实,推动企业、社会组织及公众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城市治理。

  4.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攻坚行动。认真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涉及问题整改工作,坚持由点及面,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深化“0.1微克”攻坚行动,深入开展建筑垃圾“产生—运输—消纳”全链条执法,摸清“土从哪里来、土到哪里去、土由谁来运”,追查“人、车、企及产废单位”责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聚焦生活垃圾分类“关键小事”,重点加强分类薄弱、诉求高发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开展“混装混运”全链条溯源执法,实施联合惩戒,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质效。加强与园林绿化部门的执法协作,进一步压实公园管理单位责任,持续做好问题多发、游客量大的公园文明游园秩序维护,强化城市园林绿化、古树名木保护执法、联合监管,推动首都花园城市建设。深化水务执法工作,加强水安全保障、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水利建设监管等领域执法检查,针对密云水库、官厅水库等水源地,永定河、大运河等重点河道及案件高发流域点位,强化联合巡查、省际执法协同,集中力量查办涉及安全生产、非法取水、破坏水生态、阻碍行洪等案件,认真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内存量无规划许可手续经营性建筑的执法工作,做好汛期执法工作,打好蓝天、碧水保卫战。

  二、深化内涵发展,推动综合执法效能实现新提升

  聚焦规范涉企检查、执法质量提升,持续改进方式方法,提升城管综合执法质效,着力护航首都城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5.强化“执法+服务”深度融合。坚持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为执法基石,加大对市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城市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力度,筑牢城市环境秩序底线。坚持以服务为先,疏堵结合,推动精准织补便民服务设施。完善重要赛事、商业活动、公园景区等执法服务保障机制,积极支持企业合规开展特色经营活动,平衡城市秩序和民生温度,提升城市治理服务水平。

  6.持续规范执法检查行为。统筹制定年度检查计划,确保检查计划与监管需求相匹配。严格年度检查计划实施,加强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强化监管执法协同。深化拓展非现场监管方式,深入实施分类分级执法,推动执法检查更加聚焦安全隐患密切相关、群众关心关注等事项,执法检查更加规范、精准、有效。

  7.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全面实施新修订行政裁量权基准,统一执法标准和尺度,防止“类案不同罚”,严禁“随意顶格处罚”“小过重罚”。全面实施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深入推行行政指导,让执法既有力度又体现温度。

  8.积极主动服务营商环境。深入落实城管综合执法领域“提质增效 惠企利民”工作措施,严格规范涉企检查,落实“无事不扰”企业清单制度、“扫码检查”等要求,落实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提示告知书“两书同达”,引导企业及时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会同行业部门,积极推动“同标同查”,推动溯源治理,引导企业合规经营。

  9.提升智慧执法水平。积极落实“人工智能+”行动部署,坚持需求导向,依托城管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安全稳妥有序推进人工智能在城管综合执法领域应用。聚焦执法办案,优化平台智能问法、智能问数、智能报告等辅助执法功能,加强处罚裁量智算、法律法规适用推荐、关键节点提醒、流程自动监测,实现协助执法、办案提示、全程监督。加强检查计划实施过程和执法检查异常数据监测,完善提示预警、功能阻断功能,强化调度部署。

  三、坚持守正创新,推动协同联动治理取得新成效

  坚持系统观念,聚焦区域协同、部门协作、上下级协力,健全完善执法体制机制,凝聚齐抓共管的治理合力。

  10.深化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完善市、区、街道(乡镇)三级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城管综合执法体制,着力强化市级对区级、区级对街道(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履行统筹指导、综合协调、指挥调度、监督检查、评估管理职责。

  11.强化错时执法与动态响应机制。针对高发时段、重点区域,调整优化执法时间,全面推行“高峰时段定岗值守+平峰时段动态巡查”执法方式,加大街面执法检查力度,确保违法行为发生时执法力量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置,着力提升现场纠正与即时处置能力。

  12.深化城管执法进社区机制。深入开展城管综合执法进社区,做到普法宣传进社区、执法巡查进社区、城管服务进社区,建立社区联系机制,完善基层协同机制,优化日常执法巡查机制,健全快速反应服务机制,聚焦治理社区市容环境、生活垃圾分类、非法小广告、违法建设等高频难点问题,强化与公安、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协调联动,与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等沟通协作,推动城管综合执法更好融入基层治理。

  13.完善多元联动共治机制。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衔接和协调,会同城市管理、水务、住房城乡建设、规划自然资源、公安、商务、交通、园林绿化、生态环境等部门,固化占道经营疏堵结合、非法鸟市联合管控、街面环境秩序并肩行动等经验做法,健全执法与管理常态化长效化协同工作机制,推动形成执法保障管理、管理支撑执法的良好局面。积极探索与燃气、环卫等公共服务企业的协作场景,强化民气商用、道路遗撒等违法行为协作治理。

  14.强化京津冀执法协作机制。深化京津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拓展省际跨域水务执法协同,推动违规运输处理建筑垃圾、“黑气瓶”、河道倾倒垃圾渣土等违法行为案件协查、证据互认,推进执法监管全链条协同联动。支持通武廊、兴廊、房保、延张等重点毗邻区域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开展拉手交流,细化推进执法协作的具体举措,努力打造一批协作成果。

  四、锻造过硬作风,展现城管综合执法队伍新面貌 

  牢固树立“一个系统、一支队伍、一个标准”理念,着力打造政治过硬、执法规范、作风优良、群众信赖的首都城管综合执法队伍。

  15.加强队伍建设管理。巩固深化“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成果,持续开展规范基层行政执法专项治理,固基础、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深入推进队伍规范化建设,夯实基层综合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基础。强化队伍作风纪律建设,加大队伍着装仪表和行为规范的纠察工作力度,推进作风纪律建设与执法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强化执法辅助人员规范管理,严格落实“五配合、十严禁”要求。加强城管综合执法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典型示范引领效应,激励和引领城管综合执法队伍展现新担当、新作为,进一步树立城管综合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16.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贯彻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北京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等有关要求,拓宽执法监督渠道,依托城管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12345市民服务热线、城管特约监督员等渠道多维度、全方位收集相关问题线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市、区两级城管综合执法部门注重运用执法检查、数据监测、督察督办、案卷评查、指导约谈、情况通报等手段方式开展执法监督,针对发现的执法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予以纠正,着力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提升城管综合执法质效。

  17.提高教育培训质效。修订《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教育培训大纲》,坚持以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分层级分领域分专题履职能力培训,持续加大对基层执法骨干和一线执法力量的培训力度。发挥市、区两级业务培训主渠道作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着力开展新政策新法规、新知识新技能学习培训和行为规范培训,持续加大重点工作任务、重要执法事项案例教学、研讨式教学、场景实训和现场教学比重,注重选培懂政策、有经验、会方法的兼职小教员上讲台,不断增强培训针对性、实效性。积极牵动行业管理部门开展常态化联合培训,推动城管综合执法系统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纳入市委组织部培训体系,探索通过党校、行政学院、专业院校等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

  18.加强宣传引导。坚持宣传引导与警示教育双管齐下,弘扬主旋律、讲好城管故事、传播城管声音。围绕城管综合执法主责主业,着力开展执法现场纪实宣传及先进人物、典型事迹宣传,制作推出具有号召力、感染力的宣传作品。加强专题宣传活动策划,提升“城管开放日”品牌影响力。深化拓展宣传渠道,充分融合线上线下资源,联合相关部门和行业单位,广泛引导行业从业者形成遵纪守法自觉。加强重大违法案件及新型典型违法案件的查处曝光力度,开展以案释法,强化警示震慑和普法实效,推动形成“崇法向善、文明守规”的良好氛围。

  全市城管综合执法系统要坚持党建引领,始终保持严的总基调,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坚持问题导向,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和释纪说法。强化工作统筹,突出质效抓落实,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要加强统筹指导、综合协调,各区(分)局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推动落实。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坚持“四不两直”的工作要求,积极践行“四下基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锤炼工作作风,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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