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通报(2024年第4期)
发布日期:2024-05-22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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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8日-4月14日督导检查情况
督察总队围绕市局工作总体部署,突出抓好六个方面工作的落实。
一、综合监管情况
本月,市区两级检查组针对无照经营、店外经营等环境秩序问题发单804件,解决问题897个。
二、安全生产专项督察情况
共抽查42家燃气非居民用户单位,发现朝阳区存在问题1家1起,问题率为2.4%,较上期(3%)下降0.6个百分点。具体问题为:未按规定设置燃气设施保护装置1起。
三、环境秩序抽查情况
共检查主要大街1805条,重点点位1774处,发现各类环境秩序问题257处303起,问题率为7.2%,较上期(5.5%)上升1.7个百分点。其中:“步巡”抽查主要大街149条、重点点位174处,发现问题113处129起,问题率为35%;通过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非现场督察抽查主要大街324条、重点点位1108处,发现问题15处23起,问题率为1%。
四、生活垃圾分类抽查情况
共抽查30家单位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情况,情况良好。
五、重污染天气预警应对工作督导检查情况
共抽查26处施工工地,发现丰台区存在问题1处3起,已发单督办。
六、电动自行车店外经营问题督导检查情况
3月21日-22日,共检查点位60处,共发现存在店外经营问题点位12处。在12处问题点位中,东城1处和丰台3处已现场责令整改完毕;其他8处在现场责令整改的基础上,已要求属地及时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