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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通报(2024年第5期)
发布日期:2024-06-06 16:25 字体:[ ]

2024年4月15日-5月19日督导检查情况


督察总队围绕市局工作总体部署,突出抓好六个方面工作的落实。

一、综合监管情况

本月,市区两级检查组针对无照经营、店外经营等环境秩序问题发单1616件,解决问题1718个。

二、环境秩序抽查情况

(一)总体检查情况

共检查主要大街2500条,重点点位2364处,发现各类环境秩序问题451处538起,问题率为9.3%,较上期(7.2%)上升2.1个百分点。其中:“步巡”抽查主要大街157条、重点点位218处,发现问题166处206起,问题率为44.3%;通过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非现场督察抽查主要大街455条、重点点位1564处,发现问题20处27起,问题率为1%。

(二)弹性检查情况

共检查主要大街543条,重点点位115处,发现各类环境秩序问题77处91起,问题率为11.7%(非特殊时间段为8.7%)。

三、“五一”期间环境保障督察情况

“五一”期间,督察总队按照市局工作安排,共检查主要大街288条,重点点位208处,发现问题60处60起,问题率为12.1%。

四、安全生产专项督察情况

共抽查74家燃气非居民用户单位,发现问题8家8起,问题率为10.8%。具体问题为:燃气管挂放杂物4起,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3起(未使用防爆灯1起,灭火器过期1起,无灭火器且排风扇位置过低1起),非居民用户存在燃气使用禁止的行为1起(燃气表间堆放易燃品)。

五、生活垃圾分类点位抽查情况

共抽查24家单位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情况,发现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问题3家3起,问题率为12.5%。

六、重污染天气预警应对工作督导检查情况

共抽查8处施工工地,情况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