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执法记录仪及采集站购置 | ||
采购内容 | 货物(执法装备) | 项目所在辖区 | 北京市西城区 |
项目单位 |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金额(万元) | 87.135 | 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详见项目说明 |
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邮箱递交、线下纸质材料邮递(格式见附件3),并提供执法记录仪样机一台。 (样机待比选后返还) | ||
联系人 | 刘轶 | 联系电话 | 010-55578176 |
响应材料 递交截至时间 | 2026年7月27日18时00分 | ||
交易方式 | 综合比选 | ||
资质(资格) 要求 |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具备营业资质并提供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供应商能够提供综合能力证明材料的优先考虑,证明材料包括近年来承接的相同或同类项目业绩等。 | ||
项目说明 | 1.根据项目单位需求,采购239台执法记录仪(需具备回传功能),最高单价不超过0.315万元/台;采购5台执法记录仪采集站,最高单价不超过2.37万元/台。 2.项目单位以综合比选方式确定供应商,响应单位设备报价不作为确定供应商的唯一条件。 3.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 4.响应文件需要按照附件3格式提供报价、售后服务承诺(包括专属客服和技术服务、质保方案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信息,同时报送营业执照、无关联关系承诺书、至少3个三年内同类项目业绩、项目实施方案(包含:本次采购的记录仪与采集站对接、记录仪及采集站与信创计算机对接、本次采购设备与项目单位2023-2025年配备的执法记录仪及采集站对接等测试验证情况)、“信用中国”信用记录查询截图及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响应文件应突出重点、言简意赅。以上资料需打印纸质资料1份并加盖公章,多页文件加盖骑缝章,封装后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大厦B座1612室,同时线上向项目单位联系邮箱(bjcgzc@cgj.beijing.gov.cn)提交响应材料,并确保线上线下响应文件内容一致。项目单位拒绝接收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后寄出的响应材料。 5.项目单位将于综合比选结束后依程序向中选供应商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供应商应当自收到中选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项目单位完成合同签订。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 ||
有无回避情况 | 1.不同供货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2.供货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存在其他影响公平竞争、应当回避情形的。 | ||
设备技术要求 |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供相关产品。详见附件1。 | ||
[比选]执法记录仪及采集站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20 13:45
字体:[
大
中
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