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落实我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渠道场所、教育培训等年度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免除费用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等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我局政府网站cgj.beijing.gov.cn“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办事服务大厅,电话68516373。
一、落实我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针对《北京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印发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建立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台账》,分解台账每项任务到部门、落实到具体人,对台账实施年中查验、年底销账,每月对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进行总结、通报。
(一)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对制定2017年城管执法工作意见、起草“十三五”信息化发展规划在城管官网面向社会预公开,并利用人人都能参与编辑功能征求意见建议。参与人数多达8000余人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专家学者、一线队员、广大群众从不同角度在环境治理、执法队伍建设和城管体制改革三个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对科学制定工作计划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推动局长办公会会议开放。制定印发《市城管执法局会议开放规定》,邀请相关代表参加局长办公会,把关系群众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问题作为会议开放的议题。2016年第43次局长办公会,邀请了市纪委政风行风监督员杨吉翔、北京东元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韩琦燕两名城管监督员列席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听取监督员意见,促进了科学民主决策。
(三)公开行政处罚结果。将我局依法做出的全部行政处罚结果向社会公开,包括:案件名称、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事由、处罚依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登记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处罚结果、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机关、当前状态、地方编码、救济途径等12项内容。
(四)公开财务信息。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公开了我局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基本支出,方便公众了解“三公”经费使用明细情况,增强了工作透明度。
(五)公开企业信用信息。收集全市城管执法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全部向社会公开。
(六)公开权力清单。通过城管官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新闻媒体等途径,分别发布2016年度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权力清单,并逐项梳理细化公开职权事项、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方便群众了解城管执法工作职责权限。
二、组织机构、制度建设等情况
(一)组织机构情况
因领导班子调整,我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专职人员具体抓,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制度建设情况
先后印发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政府信息发布登记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管理规定》、《依申请促进依法行政规定》和《市局会议开放规定》等九项制度,初步建立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了公开属性源头管理、发布登记、保密审查、会议开放等工作。
(三)渠道建设情况
全面升级“政务公开第一平台”。我局于2016年4月正式成立了城管官网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做好了城管官网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城管官网作为我局信息公开平台、政民互动平台、为民服务平台和对外宣传平台的作用,强化了政府网站传播能力建设。完成了城管官网主站的改造工作,实现优化版面设置和功能,同时强化技术支撑,提升网站的可读性、易用性。
(四)教育培训情况
为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理论化、专业化水平,9月7日-27日,我局利用机关干部轮训契机,组织三期主题为“信息公开才有力量,推动机关阳光政务”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机关干部300余人参加培训。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建立三级政务公开清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覆盖全面、层级明确、标准清晰、有序深化”的工作思路,建立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市、区、街道(乡镇)三级清单,明确了拆除违法建设,城市痼疾顽症专项整治等信息的公开标准、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形式等事项,进一步统一了城管执法系统公开标准,截至目前,公开三级执法动态相关信息共8000余条,每月主动公开量均排名全市前列,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在城管执法领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一)申请情况
2016年市城管执法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9件,在申请方式中当面提出申请17件,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7件,通过信函提出申请5件。
(
二)答复情况
以上29件信息公开申请中已全部按期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的27件;属于已主动公开1件,告知申请人查询渠道;不属于本行政机关信息1件,告知申请人申请渠道和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
六、收费及免除费用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公开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七、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今年以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不少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应进一步强化新闻发布会制度落实。
2017我局将进一步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以面向群众为重点,强化政务公开的统筹协调,在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各环节实现新突破。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〇一七年三月
附表
市城管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6年度)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6480 |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59 |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2 |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施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1056 |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1 |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0 |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497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476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2 |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4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9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17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7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5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9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9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9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7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1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元 | 0.0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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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5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4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元 | 0.0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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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3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