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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供暖检查 维护群众利益
发布日期:2012-11-11 15:35 字体:[ ]

  冬季供热采暖关系群众公共利益,自11月4日我市进入采暖季以来,城管系统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要求,积极落实《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规范供热采暖行为,保障安全稳定供热,确保居民度过一个温暖的冬季。 

  数日来,各区县大队全面落实市局《通知》要求,投入执法力量,深入社区单位、供暖企业、物业公司,加强协调沟通,处理群众举报,力保规定温度,服务广大群众。 

  (一)领导重视,积极部署 

  供暖工作关系民事民生,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区县大队主管领导组织召开专项会议,对执法检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检查范围,落实联合执法,强化督导检查。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依照“早宣传、早预防、早发现、早指导”的工作原则,区县城管大队采用全方位、全角度宣传模式,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渠道:一是深入供暖企业、社区,宣讲供热政策、法律法规,告知供暖采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二是引导供暖企业认真遵守《北京市供暖采暖管理办法》,采取合理手段应对供暖纠纷;三是引导居民履行法定义务,规范使用室内供热设施,避免擅自拆改等行为影响供暖。 

  (三)执法协作,注重服务 

  城管部门积极配合市、区供暖办开展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合理地协调解决。采暖季之前,辖区大队、分队走访供暖中心、换热站,对供热设施的安全巡检制度、煤炭储备防尘措施落实情况等内容进行检查;加大供暖区域巡查力度,排查危害、损坏供热设施问题,发现问题隐患后,及时督促责任单位及个人进行整改。同时,与供暖主管部门建立沟通联动、案件移送、案件协查机制,并根据高发、难点问题,研究、制定供暖专项应急预案,保障今冬供暖准备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四)行政指导,强化执法 

  供暖季期间,各大队加强了对供暖企业的行政指导,促使供暖企业合法经营;对违反《北京市供暖采暖管理办法》,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惩。各大队按照检查内容和重点,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将采暖期内推迟、中止供热或者提前结束供热、在采暖期内退出或者部分退出供热经营活动等作为查处的工作重点。对举报的供采暖投诉问题,快速反应,第一时间沟通举报人,及时反馈处理情况,认真收集供暖单位及居民对供采暖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辖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予以改进。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老旧小区存在设计缺陷、路面施工威胁供暖管线、部分用户拖欠供暖费导致停暖、执法人员入户取证难的问题,下一步,城管执法人员将认真收集供暖单位及群众对执法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配合市供暖办开展检查工作,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合理的给予解决,同时,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协调沟通,促使供暖单位和用户了解供暖专项执法工作,共同保障冬季供暖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