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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执法局承办2026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上半年进展情况
发布日期:2026-07-09 10:22 字体:[ ]

序号

任务内容

局承办部门

进展情况

1

3.实施核心区环境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加强第五立面维护,推进中南海—天安门、三里河等重点区域风貌管控和景观提升,整治提升皇城城廓、两广路周边等道路环境,推动老城生活条件和秩序改善。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首规委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园林绿化局,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

执法总队

加强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全市城管执法系统依据法定职责,有序推进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通过系统调度会,调度东城、西城区城管执法局按照属地安排开展屋顶违法建设治理工作。

2

12.巩固占道经营、违法群租房、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背街小巷等治理成效,一街一策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提升城市环境品质。扎实推进治理类街乡镇整治提升,综合选取市民诉求集中、治理问题典型的街道(乡镇)开展分类治理。探索开展治理类社区整治提升,推动环境品质与发展活力双提升。
    主责单位: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园林绿化局,市邮政管理局

执法总队

执法协调处

制定印发全市占道经营整治工作方案,参与制定占道经营整治专项任务核验标准围绕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突出问题,结合节假日及重大活动保障,持续开展春雷”“畅夏执法行动统筹指导各区有序推进便民商业设施织补工作会同园林绿化、公安等部门,对自发鸟市开展多轮次联合执法、综合治理。

3

116. 完善全链条监管工作机制,推进监管执法协同,打通行业监管和综合执法,促进综合执法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有机衔接、协同联动。
    主责单位: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

 

执法规划处

法制处

专业执法指导处

执法总队

水务执法总队

1.健全会商交流机制。会同市商务局围绕占道经营整治强化疏堵结合开展会商交流,做好精准织补工作;会同市水务局召开2026年水务执法联席工作会议,深化水务执法衔接机制建设;在燃气安全、建筑垃圾运输等领域持续推进城管执法与行业管理部门协同联动;围绕案件办理、联合执法和水务、园林绿化等部门开展会商及研讨交流。

2.深化部门常态联动。会同市水务部门研究制定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并推动落实,配合市场监管、司法行政部门协同推动规范涉企检查、执法协作和联合培训;召开京津冀水务执法协作交流会,健全跨区域执法联动机制。

3.抓实联合执法整治。会同市应急管理、市市场监管、市消防救援等部门,对燃气供应企业和燃气用户开展联合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单位开展源头工地专项执法和建筑垃圾、扬尘联合执法,开展夜间执法每周行动日专项行动;会同市公园管理中心组织游园环境秩序保障联合检查。

4.开展联合普法宣传。联合市交通委、市公安交管局开展废弃非机动车专项治理;联合市园林绿化局、市公园管理中心、首都文明办、市公安局环食药旅总队等单位,开展游园现场普法宣传。

4

168.开展电动自行车行驶和停放秩序专项治理,重点围绕拼改装、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超速行驶等突出违法行为,持续组织执法整治。加大对提供快递、外卖等服务企业的监督力度,指导企业优化配送算法,进一步保障配送安全。
    主责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局

执法总队

调度部署各区局常态化开展废弃电动自行车清理工作市区两级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小区、胡同、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开展检查指导属地发现疑似废弃电动自行车进行上账处理,切实做到随检查、随发现、随清理;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对接协作,畅通线索移送机制。

2025年及2026一季度上账废弃电动自行车均清理完毕。

5

169.优化非机动车停放设施供给和布局,完成80个地铁站点和60个学医景商周边非机动车停放综合治理,加大非机动车违停行为查处力度。
    主责单位: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园林绿化局

执法总队

通过系统调度会议部署开展非机动车停车设施治理行动会同市交通委聚焦侵占(停止)使用非机动车停车设施或者挪作他用违法行为,开展常态化联合检查统筹各区局指导属地综合执法队开展非机动车停车设施问题点位核查及督促整改工作。依职责做好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的宣传引导、执法等工作。

6

243.推进扬尘污染精细治理,落实扬尘管控责任,不断加强施工扬尘、道路扬尘、裸地扬尘、外来沙尘“四尘”共治,大力推广基坑气膜全密闭施工技术。
    主责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

执法总队

1.制定印发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防治执法方案,指导督促全市城管综合执法部门认真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执法工作。

2.坚持执法与服务并举、整治与宣传同步,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工作,通过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积极引导施工单位、运输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增强守法自律意识,压实主体责任,政企合力,共促发展。

3.强化错时执法,联合市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开展夜间源头工地、建筑垃圾、扬尘联合执法检查及指导帮扶

4.组织全市城管综合执法部门联合公安交管等部门开展建筑垃圾每周行动日污染防治整治行动;联合市交通部门全面启动道路遗撒专项联合治理行动,统筹各区局主动对接属地交通执法、公安交管等部门,紧盯两端一线,精准排查溯源违法线索,严厉打击各类污染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