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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电子会计档案系统软件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27 18:00 字体:[ ]

[比选]电子会计档案系统软件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电子会计档案系统购置

采购内容

电子会计档案软件

项目所在辖区

北京市西城区

项目单位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金额(万元)

74

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详见项目说明

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线上线下递交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格式见附件2)

联系人

高秀磊

联系电话

010-55578182

响应材料

递交截至时间

                2026 631800分

交易方式

综合比选

资质(资格)

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具备营业资质。

2.供应商须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项目说明

1.根据项目单位需求,采购1套电子会计档案系统软件,最高报价不超过74万元。

2.响应文件需要包括营业执照、报价、服务承诺书、无关联关系承诺书、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信用中国”信用记录查询截图、项目总体方案、软件性能、技术保障、售后服务及响应单位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以上资料需打印纸质资料1份并加盖公章,多页文件加盖骑缝章,封装后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大厦B座1613室,同时线上向项目单位联系邮箱(bjcgzc@cgj.beijing.gov.cn)提交响应材料,并确保线上线下响应文件内容一致。响应材料递交截至时间后寄出的响应材料无效。

3.项目单位以综合比选方式确定供应商,响应单位提供的软件报价不作为确定供应商的唯一条件。

4.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

5.响应文件需突出重点、言简意赅。

6.项目单位将于综合比选结束后依程序向中选供应商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供应商应当自收到中选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项目单位完成合同签订。

有无回避情况

1.不同供货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2.报名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存在其他影响公平竞争、应当回避情形的。

采购需求内容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供相关软件。详见公告附件1。